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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他人误发订货短信 男子将错就错实施诈骗
发布时间:2012-05-04 14:10: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海峰 范红佳)   他人错将发货信息发到自己的手机上,便萌生诈骗念头,冒充发货商诈骗他人钱财13000元。2012年5月4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2年3月10日,王某欲购买一批蒙牛牛奶,便给批发商发短信,表明要购买13000元的货物,但是发信息时由于自己疏忽将手机号的最后一位号码输错了,将信息发到了并非牛奶批发商李某的手机上。李某接到信息后见数额较大,便产生了诈骗的念头,随用自己的手机和王某联系要求打款。款到账后,李某谎称货已发。后王某与李某联系发现李某一直关机,感觉势头不对,最后查短信发现发错号码,随即报案。案发后,李某返还了赃款,承认了错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解放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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