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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当日男子持砖砸伤“大舅哥”
发布时间:2012-05-04 14:40: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齐换丽)   感情不合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当日,因不满妻子娘家人拉嫁妆而将妻哥打伤的被告人周某被兰考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2012年2月13日上午,被告人周某与其前妻袁某在河南兰考县民政局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日下午16时许,袁某的哥哥耿某同其家人到被告人周某家中拉嫁妆。被告人周某闻讯赶到家中,同耿某及其家人发生口角继而引起厮打。厮打中被告人周某用砖头将耿某的左手腕砸致骨折。后经法医鉴定,耿某的损伤为轻伤。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之父周某某与被害人耿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周某一次性赔偿耿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00元,耿某对此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某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鉴于本案被告人周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犯罪,亦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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