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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法院强化措施力促和谐执行
发布时间:2012-05-04 15:56: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崔晔)   今年以来,山东省郓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案件的和谐性,以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该院加强执行人员业务学习,普及文明执行用语,规范执行干警言行,加强自律意识,严肃工作作风,提高干警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切实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安全执行。

    坚持做到重大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努力做好教育疏导,充分运用“谈心交流法”、“换位思考法”等执行方式,通过关怀式、体谅式的交谈,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观点,并协调各方力量,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确保案件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得以执结。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向申请执行人讲明未能执行的原因,最大限度地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及时终结执行程序。

    通过组织法律服务活动、协助电视台制作法制栏目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消除当事人规避执行心态,促进自动履行。

    进一步加强各执行联动机制部门合作,拓宽联动,以维护司法执行的权威性,为执行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从而把执行工作扎实地推向前进。

    公开执行启动程序,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公开决定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坚持公开进行听证,积极维护执行当事人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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