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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入住宅欲行窃 主人反锁房门“瓮中捉鳖”
发布时间:2012-05-07 17:13:1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高胜敏 孙丰堂)
见失主屋内无人准备行窃,碰巧主人散步回家被反锁门内来了个“瓮中捉鳖”。5月7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7日晚7时30分许,被告人钟某潜入宜春市袁州区黄泥冲巷一户人家,趁主人不在准备实施盗窃。不想户主胡女士外出散步后回家,发现有一陌生男子站在自家阳台。胡女士当即将房门反锁,随后用电话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很快,公安人员赶至现场,将被告人钟某围堵在阳台并当场予以抓获。 法院还查明,2011年11月9日被告人钟某在袁州区凤凰街滩下社区,趁失主彭某家门未锁且屋内无人之际,入室盗得“奥克斯”手机一部及“索尼”T70相机一台,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561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曾因盗窃被两次判刑,仍无悔改,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能够当庭自愿认罪,可以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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