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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跳河引发的悲剧
“死了姑娘断了亲” 岳父怒告避债女婿
发布时间:2012-05-08 10:08:1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黄环 舒岷)   妻子不幸溺水身亡后,岳父要求女婿偿还多年前借款遭拒,遂将女婿诉至法院获支持。2012年5月2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归还涂某借款30000元。

    被告赵某系原告涂某女婿。2010年3月,赵某与妻子小涂前往浙江嘉兴平湖做铝合金生意。2010年4月,小涂给涂某打电话,称周转资金困难,需要父亲帮助。涂某随即从银行汇款30000元给女儿,当时并未要求女儿打下欠条。同年8月21日,赵某与小涂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赵某一气之下跳入河中。小涂见状,顾不得自己不谙水性,亦跳入河中欲救丈夫。后赵某被旁人救起,小涂却不幸溺水身亡。次日,当涂某在平湖处理完女儿后事后,赵某当即就借款补打了欠条,借条中列明了借款的具体金额、用途及还款时间。待欠条约定期满后,涂某要求赵某还款,赵某以该款系小涂所借,并非其欠钱为由予以拒绝。愤怒无奈之际,涂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借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借款虽为小涂向原告所借,但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现小涂死亡,被告应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被告在事后向原告补打了欠条,约定了具体的还款计划及时间,故被告应在还款期限内如约还款,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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