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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坚固司法防线
发布时间:2012-05-08 11:11: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志龙)
近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被告人林某芳、魏某兰、黄某彩、陈某珍、陶某龙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追缴犯罪所得并处罚金。这是该院在今年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案的审判力度,积极落实妇女儿童维权的一个小小缩影。
近年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法院共优先受理涉妇女儿童案件156件,主动参与妇女维权75人次,为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131次,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坚固司法防线。 在案件审判环节中,该院加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妇女儿童合议庭、维权绿色通道建设,出台服务细则,落实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维护妇女维权儿童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 “请问法官,我丈夫去年不幸身亡,就丈夫遗产分配问题,我家里出现纠纷,作为他的妻子,我该如何为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是福建县一名妇女在该县开展的“三八”妇女维权服务活动中”向永定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苏月华咨询问出的一番话。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维权宣传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和“五· 一”劳动节前夕,该院组织干警分别到永定县县南门街广场以及前往6大重点乡镇进行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以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该院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加强与县妇联、民政、工会、团委、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共建,聘请了县妇联、、工会、团县委单位的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审理的案件时,让她们参与到其中。对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重点案件,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将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通报给当地妇联组织和基层村民委员会,以便打造长效维权机制。 该院加强帮扶救助,加大对妇女维权案件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收力度,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当案件在诉讼阶段,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该院要求主审法官要多做调解、快审快结,尤其是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充分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尽量确保当场给付,不出现“空调白判”。对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告知并引导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阶段,该院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特事特办,加大了执行力度,使受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尽早得到执行兑现。3月8日22时,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官某芳关于找到被执行下落的电话,该院雷霆出击,驱车五十公里,深入永定县坎市镇区,成功擒拿“老赖”,给权利人卢某琴献上了一份“三·八”妇女节大礼。 此外,在今年1月的“执行会战”中,该院还抽调执行骨干组成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执行专案组,专门负责妇女维权案件的执行,快速执结案件。今年2月以来,该院执行干警为此类案件执行也曾多次在深夜里加班查找“老赖”线索,对“老赖”执行对象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促成案件的执行结案或和解,切实做到了维护妇女的权益。 据悉,该院不断加强了法官下乡驻点工作,分别与县辖24个乡镇、125个村居、45所学校建立服务联系网点,实现维权服务网络化。另外,该院还将近期发生的妇女维权案例制成录像,在村和企业巡回播放22次,受教育妇女达1300余人,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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