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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景德镇中院进行立法调研
作者:张煜科 发布时间:2012-05-09 09:38:37
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调研组一行,到景德镇市进行立法调研,5月8日,调研组一行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景德镇市有关单位对该项法律的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主持座谈会。
调研组与该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各单位就小额诉讼、公益诉讼、证据提交、检察院抗诉、检察建议等方面内容向调研组作了详细汇报,并针对新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意见。 据了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我国1991年颁布实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需要通过立法作出修改。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赣调研,就是希望进一步深入了解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面临的最迫切、最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诉讼制度问题,通过此次民诉法的修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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