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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三项重点工作 力促法院科学发展
作者: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慧   发布时间:2012-05-10 14:08:00


    三项重点工作是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它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一、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注重立足本职,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司法的基本任务是充分运用其职能,化解矛盾,定纷止zyzyljlyy争。我院注重立足本职,充分运用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执行权,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通过处理各类案件,解决、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暴力、侵财型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坚持惩治、教育与挽救相结合原则,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社区矫正等活动,努力做好缓管免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犯罪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跟踪帮教,促使他们改造回归社会。2011年,我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同比上升8.7%;

    二是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依法审理人身损害、房地产、工伤保险、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财产权属等大量民生案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1年,我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同比基本持平;

    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相结合,妥善处理林地权属、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行政争议。注重加大行政协调力度,认真做好协调化解工作,有效防止官民矛盾激化,提高社会和谐度。2011年,我院受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同比上升29.4%;

    四是加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题。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府、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力克执行难题,确保胜诉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1年,我院受理执行案件同比上升14.08%。

    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社会管理创新是全社会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社会管理机制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者。为此,我院依托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为社会管理创新夯实基础。司法自身的规律性决定了能动司法的必然性。能动司法理念,要求法院干警应以积极的姿态将本职工作融入社会管理中,并结合司法实践,探索创新思路。

    首先,坚持能动司法,必须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司法权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执政权,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主动为党委和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主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对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司法建议,进一步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其次,坚持能动司法,必须在定纷止争上下功夫。彻底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是能动司法的基本任务。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必须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关于从司法活动中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再次,坚持能动司法,必须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司法观,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创新司法审判方式,积极开展诉讼指导,认真解决涉法涉诉民生诉求,提高司法的亲民度和公信度。

   (二)健全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机制,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抓手。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8月11日在江西井冈山举行的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上,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审判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创新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我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建立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围绕“以精心调解促案结事了,以案结事了促社会安宁”的矛盾化解目标,完善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全员调解等“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有机结合。同时,创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讼调解,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和谐化解矛盾纠纷。2011年,我院一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4.56%。

    二是建立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采取建立立案信息、排期开庭、严格审限、规范结案归档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全程跟踪、督办、催办、预警、通报等制度,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的系统化、网络化、自动化。

    三是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制定科学可行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评查方法,对已审结案件实行全面评查和重点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机制。通过对各项审判活动要素进行指标设定和量化分析,实现对审判活动进行评估指导与管理,保障案件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五是建立和完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通过设定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程序,建立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和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把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增强考评的实际效果。

    六是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我院在开展审判活动的同时,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协理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三)创新司法为民服务,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平台。我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各项为民司法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一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从规范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入手,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实行导诉告知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推行预约开庭、延时服务、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便民诉讼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构建司法协理网络,聘请司法协理员参与调处纠纷、信访维稳、法律宣传、指导群众诉讼等工作,让群众参与司法、认同司法。

    二是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推行院长接访制、定期排查制、领导包案制、信访责任倒查制等工作机制,多途径做好信访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年”和“涉法诉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建立时限督促通报制度和信访通报制度,妥善做好涉诉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和群体纠纷化解。

    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充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让确有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2011年,我院依法为当事人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7万余元。完善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困难群众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建立“绿色通道”。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求助制度,对案件无法执结、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让群众充分享有司法发展成果。

    三、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提升形象,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争创一流审判业绩的基础和保证。我院紧紧围绕“抓廉政、强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时刻将法院队伍的司法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抓好、抓实。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我院坚持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井冈山精神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从思想上真正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优良的工作作风是人民法院赢得民心、树立形象、树立权威的必要条件。为此,我院进一步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审判工作纪律,切实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上增强群众观念,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培养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法官队伍,必须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此,我院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一岗双责”和履职能力培训,推动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法官提高、把握和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廉政警示教育。采取专家授课、视频讲座、集中学习等党风党纪专项培训,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判权力的监督,针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保证队伍和案件不出问题,以清廉公正形象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公正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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