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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习之美成为一种工作追求
——源汇区人民法院开展“学习月”活动综述 作者:陈戈 发布时间:2012-05-14 15:31:28
春季过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学习月”活动已正式拉开帷幕,犹如在春天撒播了希望的种子,预示着成长和活力。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全院干警按照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月”活动,学习的理念在全院干警心中深深扎根,创业创新的激情得到进一步的迸发。 精心策划,学习活动扎实展开 开展“学习月”活动是该院党组按照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提出来的。考虑到春节过后,案件相对较少,人心相对涣散的特点,为确保在短时间内凝聚人心,使干警素质有一个相对的提高,源汇区法院党组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决定从2月3日起到3月2日止,在全院上下开展一次相对集中的学习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活动开展前期,专门成立了“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分别为成员,具体负责“学习月”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策划;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了详尽的活动方案,购买了学习课本、笔记本及其他必需的学习用品。该院政治处作为主抓单位,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督查组深入各部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推进情况,有效促进了“学习月”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月”活动启动后,立即得到全院上下的积极回应,党组成员不仅带头学习,还对分管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对学习效果进行签批;部门负责人更是把此次学习活动作为提升干警素质的一次难得的机遇,制定了本部门的学习计划,每天组织干警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集中学习;全院干警积极投身活动之中,纷纷行动起来,学习活动一浪高过一浪,学习正成为一种时尚,一种需求。 创新载体,确保活动务求实效 为避免学习活动落入俗套,防止有部署、无检查,有学习、无效果的情况出现,源汇区法院在“学习月”活动中先后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党组成员轮流辅导授课,每人一个专题,组织全院干警在一号审判庭集中学习;开展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展评,每个部门推荐两名同志的笔记、体会在办公楼前展示,接受群众评判;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以党组成员分管部门为单位推荐优秀干警参加学习交流,畅谈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成果;开展“十佳学习干警”评选活动,在活动结束时,集中全体干警参加考试,对优秀干警给予一定的办公经费奖励,较好地营造了人人追求知识、庭室书香四溢的学习氛围。在“学习月”活动中,各部门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司法警察大队积极组织干警到大刘镇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行政庭深入党政机关开展行政法规宣传,少年庭与辖区内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民事庭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许多干警放弃双休日的时间在单位学习,有力地推动了“学习月”活动的蓬勃开展。 建立机制,求知创新渐成潮流 本次“学习月”活动时间虽短,但各项活动精彩纷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尤其是通过学习活动,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体系和教育平台,全院上下初步形成了浓郁的学习风气和创新氛围。每到夜晚许多办公室灯光通明,干警们有的在忙“充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有的在办案,决不能因为学习而忽略了手中的案子,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据政治处主任马国欣介绍:目前在源汇区法院,学习已渐渐成为干警追求工作层次、品味健康生活的一种习惯。通过学习改变了思想观念,提升了素质和能力,推动了司法审判工作。 我们期盼有更多的人形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加入求知创新的行列,让学习赋予我们不竭的创业热情和创新精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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