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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法院强调“四个不”加强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16 14:01: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祖润 郭蒙政)
5月15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组织廉政监察员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市高法院召开的视频会议。会上,市高法院纪检组组长乔娅同志通报了合川区法院执行局集体腐败案件,市高法院常务副院长余捷同志对执行工作提出要求。会后,该院党组对全院干警提出四点要求:
牢牢把握理想信念不动摇。法院干警必须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自廉、自律、自控能力,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的侵蚀,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做两袖清风、浩然正气、刚正不阿、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建立健全廉政机制不缺失。构建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重制度建设,更重制度执行力,加强劳动纪律、请销假、审判执行、警用车辆等管理;每月由一名院领导带队,监察室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共同对全院庭审作风、车辆运行、工作作风、办公卫生等进行明察暗访,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各部门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本部门的日常监督;认真核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改进; 坚决治理“潜规则”不放松。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四个一律》和“任职回避”等规定,认真治理“隐性代理”,对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认真落实市高院“三权四段”执行模式,加强对执行岗位的监督;定期交流执行法官,防止出现以利益结合的“小圈子”、“小团体”现象;严格遵守市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评估的规定(试行)》,严格对外委托评估程序,在按市高法院公示的评估单位名册中选择评估单位,确保评估工作程序合法,结果公平、公正。 狠抓廉政警示教育不懈怠。加强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征订《保持党的纯洁性》、《向雷锋同志学习》等读物,发放到各支部组织学习;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近距离感受触犯高压线的法律后果,帮助干警算好人生帐、亲情帐、经济账、荣誉账,廉洁自律,努力工作;坚持干警谈话制度,对新进法院的干警、新任职的干警和来信来访有反映的干警分别谈话,提出廉政要求。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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