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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
发布时间:2012-05-17 17:04: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建军)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采取五项措施,建立民事执行的长效监督机制。
一是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申请执行的案件,立案时立案庭直接确定执行员,并实行决策权和实施权分离;二是申请执行告知制度。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时,立案庭直接发送申请执行告知书,告知其中止、终结、不予执行的情形和执行期限,让申请执行人了解哪些案件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环节上的权利与义务;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重大执行现场制度。让人大代表了解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法以及了解执行工作的难度;四是案件未结原因告知制度。对与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案件,要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未结原因,让申请执行人签署意见;五是执行期限月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期限,立案庭负责执行期限监督,每月对执行案件及承办人员和执行期限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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