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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用活方法攻坚涉诉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2-05-18 10:25: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姜业涛)
近年来,湖南省津市人民法院致力于涉诉信访案件的预防、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1-4月,信访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3.3%,各级转交办案件呈下降趋势。
“诉调对接”控源头。抓好源头防控是预防信访案件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手段。津市法院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纳入岗位职责,一并考核,建立工作体系,理顺工作流程。当事人直接起诉的案件,立案庭先行审查,如属轻微简易案件,引导其通过“一室两委”(人民调解室、道路交通事故和医患事故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依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部分专业性强、涉案面广的案件,邀请“一室两委”介入,协助调解。如此一来,有效地缓解了办案压力,调解结案率从2009年的31.2%上升到47.6%,堵住了部分信访案件滋生的源头。 “专项行动”清积案。在化解部分信访时,通过专项行动,抓住有利时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譬如汤某信访一案,上访十余年,各级批转30余次,常德、津市两级人大、政法委、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先后两次集体研究。2009年初,得到汤某准备进京上访的消息后,该院启动专项行动,一边赴新疆调查取证,查明事实真相,一边做汤某的思想工作。期间,院领导主动与汤某联系,多次亲自接访,协商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了息访协议。通过类似行动,还化解了市信用联社二十余个体户贷款清收系列案、李家铺乡十九户蜂农受损赔偿等群体性纠纷,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司法救助”解难题。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金制度的重要作用,着力化解一批由于因案致贫、因病致贫或被执行对象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法院确实无法执行到位而引发的信访案件。每年都对由于执行不到位而导致的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清理,近四年来,已向35名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1000-5000元救助金共计13.5万余元。今年,通过请示汇报,司法救助工作得到津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份,津市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每年30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部分执行难案和信访案件有望彻底化解。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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