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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见钱眼开盗窃老板1万元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2-05-23 15:13: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丽萍 梁秀薇)
一个月薪才600元的工仔突然间看见老板的一万元现金起了贪念,为了占有这一万元而实施盗窃。可是,让这名工仔没想到的是,其刚刚盗窃得手的钱还没来得及花第二天就被公安人员抓获。
31岁的朱某家住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仁福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长得瘦瘦小小。为了谋生,没有一技之长的朱某只好从事体力活,在广西南宁市友谊路高岭村的一家翻新轮胎厂当工人。 朱某在厂里干的是一般体力活,薪水也比较低,为此经常盼望着那一天能过上有钱人的生活。2011年12月17日的这一天,朱某等到了一个发财的机会,当天的10时许,朱某在厂内上班时,见其老板娘将1万元现金放入老板的卧室内,便起盗意,当日11时许,朱某趁无人之机,进入老板的卧室内,打开房内电脑桌下的抽屉,将1万元现金盗走。随后,朱某将盗得的一万元现金偷偷地带出厂里拿到其堂哥处藏匿。 朱某实施盗窃的当天,其老板发现钱不见后曾问过朱某钱是否是其拿的,朱某若无其事地否认了。可老板未就此罢手,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人员的追查下,朱某承认了偷钱的事实,而后带着公安人员到其堂哥处拿回藏匿的钱退还给老板。 2012年3月29日,公诉机关指控朱某犯盗窃罪向广西江南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12年5月21日,法院一审宣判,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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