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兴宇 周玲)
近日,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死亡赔偿案,被告某公司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经济补偿金491000元(已扣除前期支付的9000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确保了酉龚路建设的顺利进行,为酉阳旅游城市建设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全县重点道路建设项目酉(阳)龚(滩)公路开工以来,承包该工程S304B标段的某公司因缺少工人,于2012年5月12日临时雇佣黄某某到该公司标段从事沙土搅拌工作。因搅拌沙土是高度危险工作,某公司事先向黄某某告知了相关注意事项。当天,黄某某在上工期间离开安全工作范围,不慎掉入正在高速运转的搅拌机内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母亲、妻子及四个子女悲痛欲绝,全家人拖儿带女到事故现场悲号,阻扰工程继续施工,致使工程陷入停滞。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对此进行调解,但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
第三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认识到该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死者家属今后的生活更为困难,也会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于是法官决定主动出击,将当事人双方召集到会议室进行调解,并为当事人备足水和食品,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5月17日,经过连续四天的持续“谈判”,原告方终于从最初的愤怒离去到态度放缓,并最终同意了调解方案:某公司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经济补偿金5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9000元,共计支付49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