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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打牌起争执出手伤人被判
发布时间:2012-05-24 10:55: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艳丽)  为了娱乐而打牌,却又因打牌发生争执而伤人。近日,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振犯故意伤害罪,管制一年五个月;被告人万春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15日,被告人唐振、万春林与王品云因打牌一事产生矛盾。同年4月18日8时许,唐振、万春林在永修县三溪桥镇广场附近一游戏室内遇见被害人王品云,遂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将王品云砍伤。经鉴定,王品云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2011年7月3日,被告人唐振、万春林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唐振、万春林与王品云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已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7.9万元。被害人王品云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振、万春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两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另两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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