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超)
2002年,周某与曹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两年的自由恋爱后到临武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初,双方过着甜蜜的生活,婚后不久便生育了一个女孩。但久而久之,双方就因性格不和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愈演愈烈。
2012年2月3日,周某与曹某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曹某的弟弟知情后,为姐姐打抱不平,当日便带着十几个青年冲到原告家中进行打砸。冲突中,原告的母亲被打伤,直到派出所的人到场,事情才平息。此事直接成为了周某与曹某离婚的导火索,2012年3月13日,周某诉至临武县人民法院要求与曹某离婚。
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力图化解双方之间由来已久的矛盾冲突。但双方当事人的性格都极犟,都不愿意让步。开庭时,双方各执一词、坚持不下,被告曹某还几度泣不成声,致使调解工作难以进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却并未因此放弃调解,并力图从根部治理双方之间的矛盾。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被法官的敬业精神给打动,开始接受承办法官的调解。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就离婚、小孩的抚养及财产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小孩由原告周某直接抚养,且在探视权的问题上周某表示愿意全力配合,还表示即使分开了,与被告曹某以后也还能做好朋友,曹某也终于露出了自来法院便从未展露的笑容。本案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