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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结案 当事人笑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05-25 10:06: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蒙继能 韦妃婕)   5月24日上午,从百色凌云县赶来的罗女士拿着一纸诉状,来到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四塘人民法庭,要求覃先生支付拖欠的货款。主办法官拿着诉状,发现覃先生就住在四塘镇街上,马上根据罗女士提供的联系电话,打电话叫覃先生来到法庭。

    几分钟后,匆匆赶到的覃先生一见面,就不住地说,不是不愿意偿还,只是一时间还凑不出那么多钱来,可以不可以宽限几日,不用闹到法庭来了。罗女士提到,自己已经多次追偿了,被告就是不愿意偿还,实在是没办法了。

    原来,在2011年,覃先生向罗女士购买杉木,结算后的款项为24260元,但由于覃先生一时没有带那么多钱,只好先写下欠条。但是,罗女士多次催收,覃先生再次约定2012年2月底付清,可是眼看着已经临近五月,覃先生依旧没有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主办法官所作的思想工作,提出覃先生可以在下个月偿还,罗女士不愿意,认为梁先生又采取拖延战术。主办法官劝道,法庭可以为当事人制作调解书,就可以督促覃先生偿还欠款。这一提议一提出,双方都表示赞成,于是就有了覃先生在6月20日前支付货款2000元,余下的1260元于6月30日支付的协议。

    从立案到结案,当事人仅花了半个小时,临走时,双方还不断地感谢法官的热心和公正。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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