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荣强)
李某某和王某本是一对谈了两年多恋爱的情侣,都到了要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因为一些琐事引发争吵,李某某把刀挥向了男友,男友王某变成了刀下鬼,李某某也成了监下囚。近日,云南广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王某家人经济损失8万元。
李某某中专毕业就考进了广南县某乡镇卫生院,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人又年轻漂亮,拥有许多异性追求者,但李某某都没有动心。直到有一天,李某某与王某在上网聊天中认识后,王某的言谈举止深深吸引了李某某,赢得了李某某的芳心。去年5月,王某义无反顾地与前妻离了婚,准备与李某某长相厮守。随着了解的深入,双方身上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两人也因此经常发生吵打。不久前的一天晚上,两人又在李某某宿舍发生吵打,在吵打过程中,李某某用刀刺伤了王某,王某经李某某等人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李某某随后投案自首。
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李某某的行为给王某的家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王某在发生纠纷时不能妥善处理,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可以减轻李某某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如下: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王某家人经济损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