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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借钱不还躲执行 慈父疼子心切替还债
发布时间:2012-05-28 15:13:08
光明网讯 (通讯员 于雪娟)
为了做生意赚钱,儿子拿父亲的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还款10万元之后玩消失,逃避生效判决确定了还款义务。日前,申请人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无奈的父亲上演了“子债父还”的一幕,偿还了儿子的欠款,在这起纠纷划上了一个句号。
本案中,2007年5月,门头沟区某商业银行与王某签订《农户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王某提供短期借款人民币20万元,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到期还本。2008年5月23日,王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之后再没有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还钱,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义务,2012年4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王某邮寄了一份执行通知。几天过后,王某的父亲拿着执行通知来到法院,向法官诉说此案的来龙去脉:因判决书山王某的地址是老辛家地址,所以他收到了执行通知,称儿子的所作所为让人伤透了心。当年,王某打着做生意的名义,用老人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借了贷款,可还了10万元之后,就再也没有还贷款。为保住房子,也为了儿子,老人咬着牙将贷款还清了,现在只剩下利息,可王某还是拒绝还钱,因为他知道贷款是以父亲的房子做抵押的,父亲是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房子被拍卖的,所以对还贷一事置之不理。当我们问及王某的下落时,老人称他们已经不相往来,只有王某的电话。法官给王某打电话,王某很不满,坚持认为贷款及利息他爸爸已经还了,拒绝来法院,也拒绝告知住址。 之后执行法官多次拨打王某电话,均被王某拒绝接听。5月28日,老人再次来到法院叹一声说:“我这儿子啊,都是我那儿媳妇闹得,这贷款的利息还是我来替我儿子还了吧……”看着无奈的老人,执行法官只能告知其可以向儿子追偿的权利,并叮嘱银行及时解除房产抵押,尽力维护到老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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