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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是造成道德堕落的催化剂
作者:胡伟 黄淑娟   发布时间:2012-05-28 16:43:15


    广东佛山两岁女童遭碾无人救助、老人跌倒无人搀扶……这些道德堕落事件无不触动我们这个社会的脆弱神经,人们试图找出国人如此冷漠背后的真实原因。有人将这些事件与彭宇案、许云鹤案等几起司法个案联系起来,认为司法的非正义判断造成今日普遍的面对跌倒的弱势群体却无人救助现象。

  难道真的是司法判断造成了“无人救助”现象?实则不然,让人们最受触动的小悦悦事件恰好说明了彭宇案、许云鹤案等司法个案与 “无人救助”现象并没有什么关联,反而说明了当前整个社会存在严重的道德危机才是问题的根源。小悦悦事件中那18个路人看到躺在地上需要救助的只是一个两岁的幼童,他们大可不必担心天真无邪的孩子会像利欲熏心的成人那样说自己是肇事者;小孩身体上的伤不是走路步行相撞所能导致的,他们也大可不必担心小孩的亲属会像碰瓷的人一样赖上自己。何况,有不少人并不知道彭宇案、许云鹤案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又怎么谈得上彭宇案、许云鹤案对这些人产生了影响呢。可见,路人见危而不救,并不是担心自己可能会被冤枉,而是不愿多管“闲事”。人们将“无人救助”这种道德缺失的现象归因于司法,完全是为自己的不作为找个借口。不知道救助小悦悦的这位陈阿姨是否了解彭宇案、许云鹤案等几起司法个案,但我想,即使她了解也会施于援手——她说,她不怕冤枉,平时见到老人摔倒也会扶。所以,女童遭碾无人救助与老人跌倒“无人救助”都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与司法无关,司法不是造成道德堕落的催化剂。

    君子所见无不善,小人所见无不恶。拾荒的陈阿姨并不像一些人那样,将帮助别人这种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也想象得那样复杂、可怕。作为一个真正富有正义感、同情心的人,是不会在助人为乐之前就考虑自己做了好事是不是会被冤枉,为自己寻找一个不作为的借口。举手之劳怎么却变得如此艰难,要不要扶起倒地的弱者竟成了今天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这只能说明社会出现了道德危机。

    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公交车上老弱病残孕专座上坐着的是身体健壮的年轻人,而旁边却是站立不稳的老人,或其他需要座位的人;公共场所中面对九旬老太让座的请求,回答的却是“那我的包往哪放”。这种在公共场合让个座,根本不可能被人冤枉的事也少有人为之,难道也与这些司法个案有关吗?可见,人们将“无人救助”这种表明了是道德缺失的现象归因于司法,完全是为自己的不作为找个借口。

    对于彭宇案、许云鹤案等几起司法个案有人会认为存在判决上的问题,但即使存在问题,也主要是在证据证明事实方面存在认识分歧和争议,不存在法律适用上的问题。法官不是神,并没有时光回流的能力,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要对争议事实加以认定,就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来判断。在审理案件时,只要能够确定某一事实发生的可能性极大(法律上称作高度盖然性),就可以认定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存在。这几起司法个案,法院在判决中所进行的利益衡量,无论是倾向于哪一方,都是倡导公序良俗,以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而并没有显示出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否定和惩罚。公众放大这几起司法个案的影响,认定是司法裁判影响了公民行善,将原因归结于司法个案,完全混淆了法律与道德,没有将两者作适当的分离,这样无益于发现和解决问题。

    从司法上对“无人救助”现象进行相关反思,也许并非完全没有意义,但由此而得到司法造成“无人救助”现象的结论却未免牵强附会。如果我们不对这场道德危机进行深刻而正确的自省和纠偏,而还在一味地推卸、找借口,就算是司法所发挥的正面、积极作用再大,也无力挽救道德于危机之中。

    (作者单位: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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