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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道德”谈什么
作者:郭尔   发布时间:2012-05-29 16:18:49


    日前,一起儿童溺水身亡的民事赔偿案在浙江金华审结,18岁的小伙小景被判赔偿死者家属5.9万元。有评论解读,“小景”之所以被判赔偿,是因“见死不救”。所以此案也就有了“开先河”的意义,意味着“见死不救”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其实细读相关报道,该案与“见死不救”并无关系。事件很简单,就是一个18岁的大孩子带着一群小孩子去玩耍,小孩子出了事情,这个大孩子当然要负责任——两个责任,一个是未经别人家长同意擅自把他们带出去的责任,一个是你带出去了但却没有照看好,以至于有小孩子溺水身亡。于是这个小伙就被判赔5.9万元。当然从报道看,法院判决的理由是有一条说小景“没有及时进行救助”,但“没有及时进行救助”与“见死不救”差别大了,从报道看,小景并没有看到有孩子落水。而且这一条也不是法院判决其赔偿最主要的理由。

  当然本文不是要讨论上述事件的真相。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责任认定上只判决小景负20%的责任,那么就有必要问了:其他80%的责任呢?谁该为另外80%的责任埋单呢?这一点法院说得很清楚,主要责任是溺亡孩子的父母没有看好孩子,那么他们就不该为此受到一点惩罚吗?人们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很荒唐的现象,孩子在幼儿园、学校出了事故,学校要负责任、老师要负责任,但孩子在家里出了事,父母什么责任都不用负。我很迷惑这到底是为什么。撰写本文之前我还专门查了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硬是没找到相关内容。由这件事我还联想到小悦悦事件,小悦悦事件让我们见识了那18个路人的冷漠与拾荒老太的善良,而小悦悦事件中那名肇事司机前几天也已站上了被告席。但导致小悦悦失去生命的真正的责任者是谁呢,是那18个路人吗?是那个肇事司机吗?都不是。真正的责任者是小悦悦的父母。如果不是她的父母疏于照看,让一个丁点大的孩子跑到大街上,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很遗憾,我们的社会很喜欢谈“道德”,不喜欢谈“责任”,18个路人被千夫所指,而最该受到指责的父母反而收获了巨大的同情。是的,我们中国人似乎所有人都很有道德,但挡不住冷眼旁观、见死不救的事情一再发生。可以肯定地说,那些冷眼旁观者也喜欢谈“道德”。

  近日读到旅美学者一篇题为《“慎谈美德”也许正是一种美德》的文章,文章说,“在道德自负与道德匮缺之间挣扎而痛苦不堪的中国人,是否可曾想过,高谈美德也许并不是美德的出路,而不谈美德也许反倒可能就是一种美德。”

  不谈“道德”谈什么?谈“责任”。强调为人父母的“责任”,比指责“见死不救”更切实际。



来源: 青年时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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