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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强化“四效应”全力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2-05-30 10:50: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王超)
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致力于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威慑、公开、宣传、关爱的“四效应”,扩大执行效果,促进了执行工作良性发展,有效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切实保护了各类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33件,执结719件,执结率达98.1%,执行标的1350余万元,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集体,并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零信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威慑效应”,善借外部力量,形成执行合力。该院协调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协助执行体系,增强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能力;对拒不履行债务被执行人的投资、置产、消费等行为予以严格限制,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实施围追堵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门就刑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统一认识,对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形成有力威慑。 “公开效应”,打造透明工程,推行阳光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要求执行人员行使法律释明权,提高当事人的风险意识和举证责任意识,增进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执行中,及时向当事人发放执行联系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对重大及群体性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廉政监督员参与,增加案件的透明度。 “宣传效应”,坚持正反结合,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引导,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执行案例,提示防范交易风险,褒扬自觉守法、自觉履行义务行为,警示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的严重后果,让社会充分了解执行、理解执行、自觉配合执行;注重反面警示,推出“执行悬赏公告”和“公布欠债人名单”专栏,分批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并向全社会公开告知,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形成舆论压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关爱效应”,创导温情执法,推行人性化执行。加强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对赡养、涉农、涉农民工、涉妇女儿童等案件,开通执行绿色通道,优先执行;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工作支持,建立执行救助基金,用以救助一些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极度贫困,且易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中的特困群体,缓解社会矛盾,彰显人文关怀。去年以来,该院共对5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5万元,使其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爱。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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