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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公开邀请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30 14:01: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小平)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采取了多项举措,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人民法院联络督查工作。

    主动公布举报监督方式。将举报录音电话、专用短信话机、传真号码、民意沟通邮箱等信息在外网网站、宣传橱窗、专用邮资信封、人大工作报告、法治桃源建设宣传展牌等处予以公布,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法官司法作风及个案办理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采取短信回访、电话联系、直接走访、信函回访、委托回访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所有已结案件的每一个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情况和法官司法作风的意见与建议。同时,对当事人反映不满意、上级机关督交办、各业务部门排查出可能引起矛盾激化或上访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对回复不满意的,进行重点回访,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回访结果直接作为案件评查的重要依据。

    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重要工作事项、法院工作动态等。主动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形象监督员的联络方式,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他们寄送《汇报专刊》,发送法院工作信息,汇报法院工作动态,虚心听取意见与建议。

    积极开展听庭评审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听庭评审暨巡回审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及部分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并组织开展座谈评议,当场听取大家对庭审情况及法院其他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明确要求每一个业务庭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听庭评审活动,鼓励机关庭室到乡镇、村组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庭审深入基层、让司法贴近群众,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集中听取各界意见建议。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慰问、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参与个案执行等方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等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梳理意见与建议,专题讨论,落实整改。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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