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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让房东开朋友房门盗窃电脑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30 14:48: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祖玉梅)   男子利令智昏,竟到朋友租住处叫房东打开房门,然后自己进去将朋友同伴的笔记本偷偷拿走。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彭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彭某因手头拮据,便心生外出行窃的念头。2011年11月20日上午,彭某行至其朋友易某租住处,一时头脑发热,竟叫房东将朋友房门打开,然后自己进去,偷偷拿走租房内易某同伴张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944元),后销赃给他人。几天后,在张某的追讨下,被告人彭某又将笔记本电脑从销赃处拿回来还给张某,张某付给被告人1000元现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彭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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