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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法院四项措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2-05-31 11:01: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今年以来,山东省定陶县人民法院对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化解,力保稳定。
成立专门小组。牢固树立信访“有理推定”理念,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信访维稳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力争辖区实现“无进京上访、无异常上访、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目标。 开展纠纷排查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谨慎处理热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妥善把握此类案件的审理、宣判和执行时机,坚决杜绝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发生。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对涉诉信访老户开展详细甄别、筛查,及时发现上访苗头,专门建档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与基层群众紧密联系、易于发现矛盾纠纷的优势,加强辖区涉诉人员上访舆情信息收集工作,确保突发涉诉上访事件发现得早、控制得住。 做好“清积”工作。重点化解好上级法院交办的“清积”案件,组织精干力量,通过上门走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方式,采取教育疏导、释明讲解、司法救助、联动帮扶等策略,切实为涉诉信访人员排忧解难、化怨纾困,力争使其息诉罢访。实行信访化解工作考核常态化,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安排专人稳控。认真落实承办法官约期接谈制度,安排专人与信访人保持常态沟通,尽量消除信访人的疑惑,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对有上访倾向的人员,立即采取专人稳控措施,防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信访主管部门与承办部门应明确专人,建立信访沟通“绿色通道”,集体研判,相互配合,形成化解、稳控合力。主动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络,引入第三方力量,联动化解重大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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