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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员工监守自盗两年后被抓
发布时间:2012-06-01 11:05: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男子多次偷窃公司的电机配件带回家,持续两年终究被执勤保安发现,“硕鼠”的真实面目也由此被揭开。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吴某系江西某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自2010年底开始,被告利用其在公司上班的便利,多次从该公司冲压车间窃取各种零配件带回家。因害怕公司保安发现,吴某还专门特制了一个布袋,将盗来的零件用布袋裹在腰间带出工厂。2012年1月9日晚,吴某再次从公司车间偷出3根电机中轴(经鉴定价值135元人民币)和7根电机中轴销(经鉴定价值376.81元人民币)装入腰间的布袋,并用大衣遮盖欲带回家,行至公司大门时被执勤保安当场抓获。随后,侦查机关在吴某住所的柴棚间内查获其之前所盗出的大量零配件,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2692.19元人民币。案发后,吴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了失主的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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