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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疲劳驾驶导致追尾车毁人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1 16:32: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艳丽)
欲速则不达,一男子为了赶路,虽然过度疲劳仍不愿中途停车休息,以致与前车追尾,造成乘车人当场死亡,两车及车载货物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江西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贾磊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9日00时16分,被告人贾磊驾驶鄂F2Q956号重型仓栏式货车,由九江往南昌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福银高速公路673KM+930M处时,由于过度疲劳,尾随撞上石晓林驾驶的赣G92988号重型厢式货车,造成鄂F2Q956号车乘车人张道强当场死亡,两车及车载货物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贾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石晓林负次要责任,张道强无责任。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贾磊主动打电话报警,且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害人张道强的家属与被告人贾磊达成协议:被告人贾磊给付被害人家属谅解费5万元(该款已支付),被害人家属对贾磊的行为表示谅解;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家属已向法院另行起诉,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外,贾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仍应承担。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贾磊案发后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的辩解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对被告人贾磊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贾磊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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