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上海74岁女高管吴小莉贪污4200万一审被判无期
作者:毛丽君   发布时间:2012-06-05 16:06:30


    74岁本该是在家颐养天年的年纪,可曾经显赫一时的女强人却在这个年纪锒铛入狱。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小莉无期徒刑。

    今年74岁的吴小莉是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据检方指控,她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匿应收款等方式,共计贪污4600余万元。起诉书显示,1994年至2010年5月期间,吴小莉先后担任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据吴小莉在庭上陈述,2000年以前,公欣公司原来属于上海公用事业局。2000年至2008年期间,公欣公司处于无上级单位监管的状态。约于2008年底,上海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接管公欣公司。2009年8月底至2010年5月,吴小莉在公欣公司由国有企业转让改制以及审计过程中,销毁公司财务账册、凭证和伪造账册和凭证。

    法院认为,吴小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4200余万元国有资产隐匿帐外,未纳入转制范围,并将上述财产予以私分,供个人支配,构成贪污罪,考虑到吴小莉退回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吴小莉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来源: 东方网
责任编辑: 孟圆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