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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行窃被发现刺伤民警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6 10:34: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祖玉梅)   男子潜入房地产公司行窃,被人发现后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不肯出来,在110民警赶赴现场时又抗拒抓捕将民警刺伤,结果被以抢劫罪定罪判刑。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10月29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谢某来到宜春城区苏瓜塘加油站旁某房地产公司办公楼工程部,用文件柜门上的钥匙打开文件柜后,欲弄开里面的保险柜未果。尔后谢某来到六楼一房间,被该公司员工发现后遂自己将门反锁,并拒绝开门。110出警人员易某、彭某赶到现场后破门而入,谢某为抗拒抓捕用水果刀将易某刺伤,经鉴定易某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造成一人轻微伤甲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谢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谢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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