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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法院执行快速反应中心9小时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2-06-07 10:15: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沈君)
“叮叮……”晚上9点,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您好,这里是重庆巴南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执行值班法官冉国良耐心地询问。“我是你执行案件申请人李某,现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居住地点,请你们立即带人去执行。”接警后,冉法官立即核实李某身份,确认执行局确有该案件。
2008年4月9日晚上,李某将自有的一辆长安轻型货车停放在杨某夫妻在巴南区鱼洞新农街经营的一停车场,交纳50元停车费后离开,殊不知当晚车辆便不翼而飞。由于李某与杨某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杨某夫妇共同赔偿李某车辆损失20399元。一审判决后,杨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杨某上诉,维持原判。2009年10月,已被一年多维权弄得疲惫不堪的李某拿到生效判决书后便立即满怀希望地向巴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从事情发生至当事人申请执行已有一年多时间,执行中未能发现杨某任何财产线索,杨某出事后也早已关闭停车场,夫妻二人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知去向。无奈案件于2010年中止执行。 情况落实后,冉法官连夜将接警情况向执行局局长汇报,刘局长当即作出布署,第二天一早即刻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第二天早上六点,天刚蒙蒙亮,尚未起床的杨某夫妇便被叫醒,面对尤如天将神兵般突然出现的执行法官们,杨某夫妇顿傻了眼,乖乖随法官们一起来到法院。到了法院后,杨某夫妇还想狡辩,百般辩解自己如何困难,没有履行能力。当听到执行法官们宣布拘留决定时,二人立即像泄了气的皮球,马上将所欠款项全部兑付了,这件让李某苦恼的案件终于圆满执行完毕。 2010年起,为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置执行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巴南区法院执行局成立了执行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制定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细则》,并对当事人公布了指挥中心值班电话,方便当事人随时举报。执行局实行指挥中心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登记制度,一个干警一周,遇到紧急事件随时上报指挥中心,根据指挥中心指令随时出警。 一年多来,执行干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出警30余次,有辖区内执行,也有至綦江、壁山等跨区执行,其中在工作时间外出警达2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5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此举极大的震慑了逃避执行的“老赖”,有效的化解了矛盾,增进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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