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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
作者:鞠天敬 邓红    发布时间:2012-06-07 14:47:26


    昨日下午,四川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成都举行,这标志着在川的6个铁路法院、检察院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正式移交四川省,实行属地管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副省长曲木史哈主持签字仪式。省高院副院长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黎阳与成都铁路局局长武勇,分别代表接收方和移交方在移交协议上签字,成都铁路局党委书记王晓州在签字仪式上发言。

  刘玉顺指出,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铁道部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省司改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省高院、省检察院和成都铁路局反复沟通磋商,密切协作配合,互相理解支持,积极推进在川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工作。

  刘玉顺强调,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移交协议的签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省高院、省检察院和成都铁路局要继续加强沟通配合,把移交协议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确保移交工作圆满完成。移交后的在川两级铁路法院、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任务,为促进铁路运输持续安全发展、加快铁路进出川大通道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确保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新闻背景

  改革须在6月30日前完成

  2010年12月7日,中编办、最高法、最高检发出《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铁路两院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今年2月23日,最高法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



来源: 四川法制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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