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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聘任20名执法监督员助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2-06-11 09:07: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侣松 邱全撒)   6月7日,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召开执法监督员聘任大会,聘任20名执法监督员助力法院推进阳光司法进程。

  兴安法院强化监督机制,借力外部监督,着力构建内外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队伍廉洁性,促进司法公正与公开,力求更大范围地推进阳光司法。为此,兴安法院报请县人大任命了20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这20名执法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村支部书记、个体老板,还有国土、地税、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执法监督员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对法院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给予监督、配合、支持与帮助。执法监督员可直接制止法院干警不良言语、不端行为,直接举报投诉审判工作中的不廉情况。

  聘任执法监督员,是兴安法院推进阳光司法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获得了县委的高度肯定,得到了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欢迎。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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