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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1月花8万 得知女方患精神病怒诉返彩礼
发布时间:2012-06-11 13:18:01


     光明网讯 (通讯员 赖建斌 赖荣清)   日前,家住在江西会昌的张某,到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及其父母要求返还彩礼,原因是张某经人介绍与胡某结婚,婚后不久张某发现胡某行为怪异,经医院检查发现胡某患有精神病,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张某为了与胡某结婚支付给胡某及其父母彩礼共计82200元,张某认为胡某父母明知胡某患有精神病还嫁与他为妻,明显就是欺骗彩礼钱,为此要求胡某父母返还彩礼钱。

    2012年1月22日,原告张某经人介绍与被告胡某相识后谈婚,经媒人说合双方于1月25日签订红单,红单约定原告支付给被告及其父母各项彩礼钱82200元。张某当日支付完彩礼钱,胡某也于当日按农村风俗归门成亲。

    婚后不到一月,男方张某发现胡某行为怪异,经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女方患有狂躁性精神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诊断归来后,胡某父母应原告要求把被告接回娘家但拒绝返还彩礼钱。原告张某认为被告父母明知其女儿患有精神病仍嫁与其为妻,其父母应承担事情的全部责任,且因结婚给予被告家彩礼钱导致原告家庭生活困难,故被告父母理应返还全部彩礼钱。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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