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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五坚持”促执行工作“一降三升”
发布时间:2012-06-11 16:2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逢仕 邓敏)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法院在审执工作中讲究方法,注重审执效果,通过“五个坚持”,促使执行工作实现了与去年同比受理案件数大幅下降,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和解率、结案率均上升的“一降三升”良好局面。1-5月份,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0件,同比下降42% ;执行标的到位率97.62% ,同比提高8.8% ;执行和解率96.11%,同比提高19.51%;结案率94.2% ,同比提高46.4% 。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着力构建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争取以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并努力敦促调结案件的义务人按期履行义务,从而大大减少了案件申请执行的机率。1-5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7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07件,案件调撤率达73.51% ,其中调结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1% 。

  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该院要求办案法官在宣判时,改变以前只简单宣读判决的方式,要分别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的含义等对当事人进行释疑,主动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促使义务人自觉履行判决,减少案件的申请执行机率。

  坚持抓好执行信访积案化解。因案施策,执行信访个案的化解任务明确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责任人。对一般执行信访案件,承办法官及时召集申请人与其 进行“面对面”的听证,现场解疑答惑,找出问题,共同制订出执行方案;对重大执行信访案件,成立包案组,院领导亲自包案,并借助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化解工作。今年,上级政法委共对桂平法院督办重点信访案的3件,在该院的努力下,其中涉及执行问题的两件案件均已顺利化解。

  坚持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发挥“财产调查组”、“110执行指挥中心”作用,采用“地毯式”排查,“闪电式”应急执行等措施,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案件执结率;通过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强化引导教育和沟通协调工作,千方百计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注重将强制执行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尽力解决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1-5月,该院共为4起案件的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争取到执行救助金8万元。

  坚持以宣传促执行。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大宣传法院的执行工作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的相关执行法律法规,曝光执行人名单,使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诚信意识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同时,力争通过宣传达到执行一件,教育一片的目标,以此形成一个强大的执行阵势和良好的执行氛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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