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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加油被“调包” 加油员卡中套现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15 10:51:0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执三 王俊伟)   当你停车加油,把手中的加油卡交到加油员手中,你会不会想到加油员操作完毕交到你手中的会是另外一张作废的加油卡?不久前,房山区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状况。警方抓获这名加油员时,他已将刘先生卡中的金额套现。现这名加油员已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

    2012年1月1日23时许,刘先生驾车到房山区某加油站加油,他停车后将一张储值余额3700余元的加油卡交给该站加油员徐某,并将密码告诉了徐某。早有预谋的徐某在为刘先生的汽车加油时,趁刘先生不备,将刘先生的加油卡据为己有,并将一张作废的加油卡交给刘先生。随后徐某自2012年1月2日6时至1月4日16时,分19次,持刘先生的加油卡为前往该加油站的顾客加油,并将顾客支付的加油费现金据为己有,共计套取人民币3779.92元。刘先生于2012年1月12日再次加油时,发现加油卡被人盗用,马上报了警。徐某于当日即被抓获。

    房山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提示大家:持加油卡加油时,尽量选择自助加油方式,选择人工加油,也要自己输入密码,并注意保密。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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