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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代驾中途走人 醉酒客人自行驾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15 14:30:17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叶婷)   代驾业是应社会需求而悄然兴起的一种新兴行业,可以说为老百姓的生活提供了很多方便,理应服务到家。但是陈某(男)虽说醉酒后有了代驾,但是由于为自己服务的代驾司机并非专业代驾人员,在代驾前也并没有签订代驾服务协议书,这样的情况下,因为这位“临时”代驾司机的疏忽,致使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违反了管理规定,日前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2012年5月13日,陈某和几个朋友在本市西城区一家饭店喝酒,酒后,陈某让饭店帮忙找代驾,酒店就让本店司机送他们回去。司机先送陈某的朋友回了家,待司机准备送陈某回家时,陈某因喝得太多,已说不清自己家的位置,陈某下车给朋友打电话,此时司机的朋友给司机打电话说有急事,司机就靠边停车,然后打车离去了。醉醺醺的陈某就自己坐到了驾驶席开起了车。陈某刚开上车就将停在路边的一辆甲壳虫轿车给刮碰了。周围群众见状遂报警,警察随后将摇摇晃晃的陈某截停。经检测,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2.3mg/100ml,已属醉酒驾车。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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