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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创一流 一心为民谱新篇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纪实
作者:陈保良 吴梁   发布时间:2012-06-15 16:09:05


    “有汶为山,帝生帝禹,汶水发源,降神之所……”北川,治水英雄大禹的故乡,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全县幅员面积3084平方公里,辖6个镇、17个乡,总人口23万余人。四年前,“5.12”特大地震打破了这座古老羌城的安宁。瞬间,秀美的山河变成废墟,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但英勇的羌家儿女没有被巨大的灾难吓倒,毅然的投入到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战斗中。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奋力推进灾后重建,为夺取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伟大胜利,促进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灾后美好新家园发展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大局保稳定

    大地震后,不仅倒塌的建筑需要重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也需要重建,北川法院立足于维护灾区和谐稳定,主动服务重建大局。撤离老县城后,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承担了两万余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板房区维稳工作,参与新县城和擂鼓等场镇以及山东大道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参与老县城居民和拆迁户入住新县城工作。针对地震后遇难学生保险理赔,政府紧急情况下强制征收、征用补偿,老县城物权处置,老县城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老县城居民入住新县城安置政策,新县城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等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讲,提出了 “关于地震后紧急征用征收财产补偿办法”、“关于规范河道采沙保证新县城建设的意见”等司法建议7篇。责无旁贷的从法律角度向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及时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得到了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狠抓审判化矛盾

    地震后,各种新类型、复杂疑难的涉灾纠纷不断涌现,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 四年来,北川法院受理案件数以平均每年32.3%的速度递增,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北川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克服重重困难,立足恢复审判职能,强化能动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从2008年7月13日北川法院在板房临时法庭敲响灾后“第一槌”,到现在共受理各类案件3691件,审(执)结3640件,审(执)结案率为98.6%,所办案件无一件涉法涉诉上访,实现了“无积案、无错案、无超审限案”的三无目标。

    在刑事审判方面,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犯罪、虚报冒领、诈骗、侵占救灾款物犯罪、破坏灾后重建成果及其他新类型犯罪,在严打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意小、犯罪情节轻微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适用缓刑,把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统一起来,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在民事审判方面,北川法院在审理地震引发的特殊救助金和抚慰金、遇难人员遗产继承、遇难雇员(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指定监护权、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农房城房修建等纠纷案件时,始终保持审慎态度。同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就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提出的异议或意见从程序适用、法律适用、证据认定、判决理由等方面作出充分说明和阐释,以帮助当事人准确了解法律规定,正确理解裁判内容。真正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对因涉灾不适宜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途径解决的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化解工作,平息社会矛盾。

    在审判管理方面,坚持院长直接分管审判管理工作,副院长协助开展日常管理的工作模式,突出审判质效管理在全院各项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坚持“年年有主题、季季有分析、月月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管理模式,每年围绕审判工作中心,开展以审判质效管理为核心的主题年活动,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审管、个个关心质效的浓厚氛围,并通过重点开展“四项评析”制度,抓好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

    一是质效评析。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性的审判质效评析会,由院长对全院及各部门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和质效指标进行分析、点评,强化审判质效管理的实效性;每月由分管院长召开一次分管条口工作会,对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增强审判质效管理的前瞻性;每周业务庭召开一次庭务会,由庭长对本部门干警的工作进行分析、点评,提高审判质效管理的针对性。

    二是庭审评析。每年要对每个法官的庭审进行随机网上考评,考评结果记入业绩档案;每月开展一次“庭审观摩日”活动,组织干警集中观摩学习;每周开展庭审督查,规范庭审行为。对考评、观摩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分析点评,有力地促进了法官庭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是评查评析。实行自查、互查、评查、抽查、督查制度,办结案件由承办人自查,庭内开展互查,报结案件由审监庭100%评查,由院党组组成评查组从评查过的案件中抽查10%,并对重点案件加以督查。对评查、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

    四是法律文书评析。审管办每月对审判人员的裁判文书、调解书、法官助理的法律文书、书记员(速录员)的庭审笔录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公开通报。

    三、能动司法保民生

    四年来,北川法院自觉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转化为扎扎实实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实效,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沟通机制,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加强诉讼指导,落实便民措施。以温馨、温情、便民为宗旨,北川法院将原来的立案大厅改造成诉讼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在法院大门入口,设立触摸式查询系统和执法监督意见箱;在诉讼中心大厅,设专人值班,负责导诉、导访;在立案窗口,有专人负责接待;在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诉前调解,解惑释疑。在全县23个乡镇完善便民诉讼网络,设立法官工作站,每个村组、社区设立审判联系点和为民服务员。发挥人民法庭便民功能,大力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等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四年来,先后派出480人次开展各种便民活动。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彰显和谐司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五保户、低保户、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依法减免诉讼费用,提供法律援助。对生活困难的上访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予以适当的司法救助。四年北川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6.5万多元,缓、减、免交诉讼费82人次112.1万元。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破解信访难题。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抽调审判业务精、协调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充实信访工作。坚持院领导常态接待,做到态度热情、认真倾听、耐心疏导。对群众不满意接待的投诉,相关部门督查到位、考核到人。规范信访处置程序,对有理诉求依法解决,无理诉求做好说服教育,思想稳控工作。召开涉诉信访工作例会及时处理疑难信访案件。不定期有重点约访上访户,实行集体接访。通过“大接访”的方式,基本杜绝了越级上访,实现了进京零上访,得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

    四、创新工作促和谐

    北川法院在贯彻落实“大调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中,通过借鉴国内仲裁制度和国外非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终探索出一个以法官为主导、调解员为依托、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的工作方式。这项新的调解方式注重增强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接受度、参与度、信任度,注重 “习惯调解”、“调执合一”,以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和谐。

    一是搭建公正的基石。北川法院创新建立了调解员库,由法院聘请公道正派,群众信服,文化、法律水平较高的成年公民担任调解员。比如聘任羌族首领、文化传人、村社主任、乡镇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所聘请的调解员的基本信息收录入《选任调解员名册》。到目前为止,北川法院已经聘请了20名固定的调解员。

    二是构建信任的纽带。当事人在调解员库自主选择调解员,充分地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提高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度以及可接受度。当事人根据载册调解员的情况,采取协商选择、独自选择和委托选择三种方式平等自愿选择1至3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并商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调解方式可沿用羌族传统习惯,如“议话坪”、“转转酒”等。

    三是设置公正的程序。调解员提出回避申请和当事人请求调换调解员的,承办法官审查同意后当事人可以重新选择调解员一次,再次组织调解。主动权依然赋予给当事人,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自己认为公道正派的调解员。

    四是落实共同的选择。调解员一经选定,承办法官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选定的调解员发出调解邀请函并移送案件相关材料及证据的复印件。调解员接到调解邀请函及案件材料后,在20日内调解完毕。如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并制作调解书;如未达成协议,调解员应当将调解记录及相关材料移送承办法官后依法办理。      

    北川法院建立自主选择调解员制度以来,案件调解结案率上升到85%,所有案件实现了“零上诉”、“零申诉”、“零上访”,当庭执行率达到了80%。

    五、争创一流树形象

    根据四川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北川法院将通过大力实施“司法保障、审判质效、阳光司法、素质提升、基层基础”五大工程,积极争创“两个一流”。

    一是大力实施司法保障工程。建立服务大局调研决策机制,健全重大事项报告通报制度,深化“大调解”机制,完善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审理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北川发展振兴新家园建设、统筹城乡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工作,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建立司法联系点、重点案件备案、诉讼信息联络沟通等制度,保障经济发展;完善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与矫治,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被执行人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自主选择调解员制度,创新社会管理。

    二是大力实施审判质效工程。以信息化为依托,将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管理,强化院(庭)长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职责,实行随机分案、网上监控、网上评查,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及时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加强审判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开规定,通过组织开展精品案例评选、裁判文书评查等活动,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按照“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扩大小额速裁试点范围,大力提升审判效率。

    三是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年”活动,在完成具备多项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拓展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牌等诉讼立案须知公开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一站式”公开服务;全面推行庭审公开、审判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强化科技法庭应用,积极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稳步推进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建好门户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立案、查询、信访、释疑;认真落实“法院开放日”制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在校学生及各界群众到法院考察、参观、观摩庭审,大力推行就地调解、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工作制度。

    四是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以感恩奋进为院训,以法院物质空间为阵地,建设荣誉室、感恩室、法院文化走廊,让每位法院干警时刻感受到厚重的法律文化和感恩文化氛围,增强荣誉感和自信心。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宋鱼水同志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掀起学模范、争先进、创一流的热潮;将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活动开展相结合;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创“四好班子”,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优秀共产党员”,把支部建到法庭上;坚持开展 “反腐倡廉教育日”、“每月一学习”、“每季一案例”活动,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和司法作风巡查;以“大爱、感恩、涅槃”为法院文化主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把法官文化、廉政文化、感恩文化有机结合起来,让全院干警在浓郁的法院文化氛围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五是大力实施基层基础工程。结合“服务质量年”的深入开展,巩固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保障,建设和维护好法院数据中心,健全完善网络管理规章制度;深化人民法庭建设,规范人民法庭管理,全面提升基层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保障力度,建立经费增长的常态机制,提高法院经费保障水平;实行办案力量向审判一线倾斜,落实业务骨干到人民法庭挂职锻炼和新进人员优先充实到人民法庭制度,落实好职级待遇,建立健全干警关爱帮扶机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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