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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近百种商品 女保洁员被判拘役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2-06-19 11:47:07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雪洁)  “我女儿明天高考,我真怕我的事影响她考试”,45岁的女保洁员依某在法庭上哭着说。自称老板拖欠工资,依某偷走商场共计价值5480元的商品,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依某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依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机关起诉称,2011年12月16日至25日间,依某在丰台区一商场内,多次趁打扫卫生之机盗窃商场内的衣物、日用百货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物品共价值5480元。2011年12月25日,依某被丰台分局南苑派出所抓获。

    据悉,依某之所以被抓,是因为经理发现商场老丢东西,就让人去依某的住处查看,发现床底下一个黑色垃圾袋里装着商场丢失的物品。经询问,依某承认自己盗窃。依某盗窃的物品有口罩、面膜等共99种。

    庭上,依某表示认罪。“老板欠我钱,我只能扣点东西,要不我就白干了,我每天下班后,将商场内的东西藏在我的保洁箱里带出来,放在暂住地的床下”,依某哭着说,“我知道不能拿商场的东西,但是我怕拿不到钱孩子的学费都没有,读不了书以后就完了,你们念我不懂法,轻判我吧”。

    依某的辩护人说,依某有两个孩子,虽然依某和她的丈夫都是农民,但是他们的孩子学习成绩非常好,依某的儿子在读医科大学,女儿明天高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依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鉴于被告人依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追缴并发还被害人,故本院对被告人依某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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