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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劝架遭打后怒伤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19 15:57: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贵平 冯燕)
看到同事与老板争吵,就好心上前劝架,谁知反而挨打,劝架者一时恼怒冲动,将人打成轻伤,结果不仅支付了对方4万元赔偿金,还被判了拘役。2012年6月18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杜某拘役四个月。
杜某为焦作市解放区某饭店传菜工。2012年1月15日22时,同在该饭店打工的王某丽到该饭店,找饭店老板索要工资,但因工资数额问题王某丽与饭店老板发生口角。杜某看到后,就好心上前劝架,并劝说王某丽离开。谁知不但没有劝住争吵,王某丽却朝杜某脸部打了一巴掌。杜某无端挨打,一时恼怒冲动,遂用膝盖朝王某丽胸口处猛顶,又拍打王某丽头顶。致使王某丽闭合性胸外伤,多发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丽之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杜某的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某丽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整。被害人王某丽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杜某接到公安干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某家属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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