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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佯装修摩托车盗窃汽车零配件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1 14:24: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甘万清)
6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人夏八亮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2月18日至5月31日期间,被告人夏八亮先后多次窜至丰城市泉港镇泉港道口被害人黄麟玖开的谢记修理部盗窃汽车零配件等物品。2011年5月3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夏八亮以摩托车有故障为由,佯装修摩托车又窜至该店盗窃汽车零配件,被蹲守的黄麟玖当场抓获。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此次盗窃的汽车零配件价值人民币3256元;此前盗窃的汽车零配件价值人民币8931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八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夏八亮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和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其案发当日的行为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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