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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座位老妪受伤 能动执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06-26 09:52:05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黄飞)   今年76岁的温老太因参加由被告马某某组织的健康知识讲座,与他人争抢座位而发生争执,在坐下时不慎滑倒而左手骨折。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决此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者马某某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温老太受伤,赔偿温老太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六千余元。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某一直消极抵制,认为温老太是与他人争抢座位导致滑倒受伤的,整个事件与自己无关,在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后迟迟未支付也未申报财产,经法院传票传唤亦无故不到庭。执行法官遂采取银行查控措施,冻结被执行人马某某及其妻子黎某某的银行账户,同时找到被执行人马某某,耐心向其讲述该案中的法律关系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劝导其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表示理解法院的做法,同意将赔偿款支付给申请人。

    事后,执行法官谈到,按照规定法院完全可以将冻结的马某某的存款直接扣划给申请人,之所以还要找被执行人谈话,目的是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被执行人马某某因法律知识欠缺,不理解自己为何需要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只有跟他讲清楚、说明白,他才能够对于法院的判决和执行心服口服,更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慑。同时还能够给他提个醒,以后组织此类活动的时候,更好地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虽然是个简单案件,但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在执行工作中法德并用,才能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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