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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闯入县人大办公室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6 10:52: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龙园玲)
广西天峨县狂贼韦凤祺,进入县人大办公室,如入无人之境,偷走挂在领导身边的提包。天峨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韦凤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2月14日14时许,被告人韦凤祺窜到天峨县人大办公室二楼第三个办公室,遇见人大副主任卢某站在其办公室门口,韦凤祺便以找“黄丽”为由上前问话,谈话过程中,韦凤祺发现办公桌前的椅子上挂有一个白色提包,其便有偷该包的念头,转悠2分钟后,见卢某面朝电脑背朝门口坐在办公室,韦凤祺便悄悄走进办公室伸手将提包拿走,走到楼梯口其将钱包拿走,随手扔掉手提包,盗得包内的人民币5050元及银行卡等物品。 侦查机关根据办公楼的监控录像将窃贼韦凤祺抓获。 另查明,案发后,韦凤祺的母亲已将其所盗现金返还失主;被告人韦凤祺曾因犯盗窃罪,2004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样是犯盗窃罪,于2008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1年4月份刑满释放。 天峨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凤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亲属已将被盗现金返还失主,未给失主造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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