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福建两年审结毒品犯罪案5284件 7719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7 11:53:22


    6月26日,福建高院举行以“青少年远离毒品”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图为受邀学生观看毒品实物。
     光明网讯(许国良)   为坚决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连日来,福建省高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6月25日和26日,福建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对36件49名重大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6名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依法判处死刑。

  据了解,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在特殊的地缘关系影响下,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与变化:一是境外毒品犯罪渗透加剧,涉台毒品犯罪案件增势明显,走私、制造冰毒等合成毒品犯罪突出;犯罪手段、方式不断翻新,非法买卖、走私含麻黄碱药品从中提炼麻黄碱用于制造冰毒的犯罪频发。二是毒品走私、运输的方式、途径日趋隐蔽,除常见的箱体藏毒、茶叶包藏毒、咖啡袋藏毒之外,人体藏毒、运毒的案件有增多趋势。三是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犯罪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冰毒、摇头丸、“K粉”、“麻古”等合成毒品犯罪呈发展蔓延态势,涉案毒品数量动辄数百公斤。四是贩卖毒品犯罪以在娱乐场所零星贩卖为主,但已向酒店、宾馆、网吧、茶室、桑拿洗浴中心等场所渗透扩散,甚至出现网上交易、物流托运等新的贩卖形式。五是大宗毒品犯罪的分工配合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在“毒枭”、“马仔”、“买主”的传统“三角模式”外,出现了不直接参与毒品犯罪而进行居间介绍的“中介”和专门从事毒品走私运输的“船方”。种种迹象表明,福建省禁毒斗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福建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5470件8158人,审结5284件7719人。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674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754人,占26%。今年1至5月,福建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42件,判处犯罪分子1133人。

    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深入开展全民禁毒预防教育,是禁毒的治本之策。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厦门、泉州、南平等地法院组织开展毒品案件宣判报道,公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围绕“青少年与合成毒品”的禁毒日主题,莆田、永春等地法院组织法官到学校举办毒品犯罪案例与法制宣传讲座;同安、柘荣等地法院组织在校学生观摩毒品案件庭审。各地法院广泛参与禁毒公益宣传活动,发放禁毒宣传材料,宣讲毒品危害,开展法律咨询,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毒品,坚决同毒品犯罪做斗争。

    在依法打击毒品犯罪中,福建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坚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从中华民族的兴衰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打击实效。各级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始终将打击重点对准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和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贩出,向多人贩出,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押运毒品,暴力拒捕等情节的犯罪分子。

    三是密切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年来,福建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各禁毒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政法各部门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明标准的认识,共同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工作。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