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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一声乳名 老兄妹成仇
发布时间:2012-06-28 09:56:56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张鹏飞 张旭)
六十多岁的老兄妹因相互叫乳名发生纠纷后打架,妹妹王老太被哥哥王老汉大伤,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索赔8千元。
王老太诉称:2011年4月19日19时许,她在小区绿地处与哥哥王老汉相遇。王老汉侮辱她,无故叫她乳名。她当时很生气,也叫王老汉的乳名。后她走出十多米远,王老汉从她身后追上来挥拳打她左背,将她击倒在地。然后,王老汉将她按在地上猛击她的头部、面部。由于她受伤较重,120急救车将她送至顺义区医院治疗。她被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多发软组织损伤,牙槽突骨折,王老汉的伤害行为给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故此,她诉至法院要求王老汉赔偿她医疗费7500元、交通费500元,以上共计8000元。 王老汉称,王老太所诉与事实不符。他与王老太是兄妹关系。2011年4月19日20时许,他叫自己妻子的小名,王老太以为叫她的小名,王老太就对他破口大骂,上来就把他的手指咬伤,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王老太牙的损伤是由其咬他造成的,王老太应当自行承担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王老汉遇见王老太后叫其乳名,以致王老太叫王老汉的绰号引发王老汉不满,王老汉主动上前与王老太发生肢体接触。根据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王老太的牙伤是双方在互殴过程中所致。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王老汉应负主要责任,承担王老太70%的合理经济损失;王老太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自行承担30%的合理经济损失。据此顺义法院判决王老汉赔偿王老太医疗费和交通费共计5600元。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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