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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应聘真盗窃 “90后”女孩面临“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2-06-28 10:45:09
光明网讯 (通讯员 王庆刚)
近日,90后中专女孩袁某某应假借应聘各种销售中心、小吃店的收银员之名实施盗窃数起被公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袁某某,女,中专文化,无业,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某于2010年7月31日12时许,使用张某的身份证,假借到北京市顺义区某通讯器材销售中心“手机大超市”应聘收银员之机,趁人不备,盗窃该销售中心人民币七千九百余元。 2010年9月9日凌晨,被告人袁某某使用高某某的身份证,假借应聘北京市顺义区某网吧收银员之机,趁人不备,盗窃该网吧一千八百余元及游戏点卡一千余元。2010年9月10日,被告人袁某某在王某位于香山植物园的租房内,趁被害人徐某某外出之机,盗走徐某某放在衣柜内的钱包,包内有人民币二百余元和徐某某的身份证。2010年11月2日17时许,被告人袁某某使用之前盗来的徐某某的身份证,假借到北京市怀柔区刘某某的手机店内应聘销售员之机,趁人不备,盗窃该手机店人民币三千八百余元及刘某某的身份证。2010年11月29日凌晨,被告人袁某某使用之前盗来的刘某某的身份证,假借到北京市顺义区王某开的小吃店应聘收银员之机,趁人不备,盗窃该小吃店人民币一千五百余元。 被告人袁某某实施盗窃五起,盗窃总价值人民币一万六千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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