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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图省事点火除草引发火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28 14:38: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延珍)   因田间杂草丛生影响耕种,一农民随手点火除草却引发森林火灾。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范某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28日中午1时许,被告人范某发在本市淘沙镇坪上村委会瑶里村的责任田里春耕,由于田埂上有很多杂草,为方便田间管理,被告人范某发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火烧除杂草,导致责任田附近的小坑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经丰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丰城市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实地勘查,该火场面积为10.2公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4公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发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范某发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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