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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老化引火灾 法院邻里显真情
发布时间:2012-08-31 09:05:18


     本网讯(通讯员 刘波)   2012年7月30日下午,四川省富顺县安溪镇毛桥正街223号的韦家家电老化,电路短路引起了火灾。当时韦家仅有一名14岁的女儿独自在家,见家里起了火她便独自一人救火,后见火势越发凶猛方才仓惶跑出家门外喊人救火。

    街坊邻居听到呼喊后,有的人呼救报警的,有的人端水灭火,有的人抢救财物。但不幸的是由于安溪镇毛桥社区离富顺县消防大队驻地路途遥远,加之着火点一条街都是修建于上世纪30、40年代穿木结构的架壁房,火越烧越旺,一小时后,大火才被扑灭。韦家和左右两边的房屋即甘、曾家几乎被全部烧光,其中着火点韦家烧毁房屋2间(约50㎡)、木楼一层(约20㎡)、抓碎瓦8000匹、衣柜1个、床2张、冰柜1个和电视机1台;甘家烧毁房屋5间(2010年12月花3.63万元向安溪镇房管所购买的);曾家烧毁正用于经营网吧的门面房一间(约80㎡)、中央空调2台、惠普电脑8台,这次火灾造成了各受灾户共计20余万元的财产损失。

    事后,甘家夫妇闻讯从广州赶回,见到自己在外忙活大半辈子才凑钱购买的房屋,化成灰烬,一气之下险酿自杀惨剧,后经亲友几番劝解才稳住了情绪。随即甘家及亲友要求政府立即解决住房,并要求起火点的韦家夫妇赔偿财产损失8万元,否则将联合其他住户一起到省进京上访,一时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地步,后经当地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几番做疏导工作,甘家人才勉强同意将上访一事暂时作罢,同意与韦家夫妇坐下来商谈。就赔偿事宜,在安溪镇党委政府及毛桥社区居委会的主持下,韦家、甘家及曾家三方几经协商均是不欢而散,无果而终。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甘、曾两家于近日将韦家夫妇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达15余万元。

    赵化法庭庭长曾永华承办此案后,立即与安溪镇毛桥社区居委会和安溪镇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通知受灾户到安溪镇毛桥社区调解室座谈。近日,赵化法庭与安溪镇政府、安溪镇派出所、安溪司法所、安溪镇毛桥社区居委会及联防队联合在毛桥社区对当事人进行调节。在听取了安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火灾的经过及损失的介绍和了解了各受灾户目前的生活、身体健康及住处的情况后,曾永华庭长首先向各受灾户讲解了《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关于侵权赔偿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以稳住各方当事人的情绪,同时与予会各部门协商决定向全社会发出募捐的倡议,以解决受灾户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为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赵化法庭全体干警更是率先捐款1000元,以表心意。通过各部门向全社会发出募捐倡议,后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共计11万余元。同时镇政府还立即决定为各受灾户安排临时住所和食堂。甘、曾两家见所有的亲友邻居、干部学生都积极的为自己捐款捐物,两家人有了笑容,觉得社会没有抛弃他们,并表示将撤回起诉,决心自行重建家园。这样一起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在富顺县赵化法庭及安溪镇政府各个部门紧密配合,联合调处下,得以圆满解决。

    目前“7.30”火灾事故的所有受灾户新居已于近日在社会各界帮助下开工建设,并将于春节前交付使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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