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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间抢劫金银加工店入狱
发布时间:2012-07-02 15:06: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范超 汪建)
一80后小伙缓刑期间不思悔改,反而窜至一金银加工店,以买项链为名,趁店主不备拿起项链就跑,最终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近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韩成林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成林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10年6月12日被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1年8月1日,被告人韩成林窜至鹰潭市环城西路12号翁氏金银加工店,以买项链为名叫被害人王某拿出一根黄金项链试戴,之后韩成林趁王某及其婆婆张某不备,迅速逃离现场,于逃跑过程中被抓获。经鉴定,该项链价值人民币3644.44元。 另查明,被抢的金项链已被追回并已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抢夺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赃物已被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韩成林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与新罪数罪并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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