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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官村长:当好社区群众的“四大员”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1: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为创新能动司法的新模式,把矛盾纷纷化解在基层,使法院司法审判职能延伸到基层社区最前沿,连日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多名法官主任(村长)利用闲暇时间,深入社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当好群众的“宣传员、调解员、教练员、联络员”,为推动社区和谐和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当好法制的“宣传员”。社区法官充分发挥法律知识较为丰富的审判经验,深入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宣传,让大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当好矛盾的“调解员”。社会上没打过官司居民占大多数,往往他们自身遇到纠纷时,却不知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及有可能成为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法官提前介入调解,可以及时地把这些问题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当好社情的“联络员”。社区法官深入社区,着眼民意吸纳,通过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和惠民生等活动的开展,收集、整理社区群众的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建立起了群众与法官之间的真切情感。 当好传帮带的“教练员”。指导人民陪审员和社会法官开展调解,适时开展巡回法庭、培训民调解组织等形式,通过政策解读、法制讲座、案例讲评等形式,帮助他们做好辨法析理、息诉停访等工作,协助社区党组织化解矛盾纠纷。 截止目前,该院共向社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次,调解民间纠纷26起,开展巡回法庭9次,培训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5次,受到社区居民热烈的欢迎。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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