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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多措并举严格防控立审执风险
作者:刘珍君   发布时间:2012-07-05 09:04:29


    今年,密云法院从风险点查找入手,采取法官提、庭长点、审委会议的方式,抓住立案、送达、类案三个关键节点,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防控立审执风险措施。

    一、提高立案准确度,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

    由于现阶段社会矛盾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特点,而立案人员仅通过原告提交的材料难以获取足够涉案信息,致使案件进入审理、执行阶段后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问题和困难,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加之有些当事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虚假诉讼、重复诉讼、恶意串通调解,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对此,该院采取措施,提高立案准确度。

    明确审查标准,降低立案变更率。市高院已将立案变更率纳入案件质量评估考核体系,而实践中影响立案变更率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案法官对案件性质、法律关系、案由确定等方面缺乏准确把握。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制定《民事案件立案审查标准》,对婚姻家庭纠纷、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等七类常见纠纷从适用范围、起诉材料、举证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提示,并就易混案件区分、法律特殊规定等注意事项逐案标出,便于立案法官严格执行诉讼法关于立案审查的规定,既严把了立案关口,又保护了当事人诉权。

    实行风险提示,防范虚假诉讼。出台《立案风险预警提示》,就被告身份不明确、主体不适格、重复起诉等情形进行提示,要求立案法官严格审查立案材料、产权证明和相关证据,特别注重对原、被告“手拉手”调解、双方对诉争财产均无异议仅需法院确权案件的审查。经立案审查认为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由立案法官填写《案件风险提示单》附卷移送,载明虚假诉讼疑似情节,提示审判、执行部门予以注意。今年1-6月,通过立案审查,将100余起虚假诉讼、重复诉讼以及不适宜立案处理的纠纷挡在了法院之外。

    二、丰富送达方式,努力提高送达成功率

    法律文书的送达直接关系到诉讼程序的正常开展、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和裁判的及时作出。针对实践中原告提供地址不准确、被告恶意逃避送达等情形,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丰富送达方式,借助网格化社会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和专门机构统一送达三种方式,提高送达成功率。

    依托网格格员,强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作为送达的首选方式,其功能发挥日渐受限。据统计,该院近50%的案件因找不到当事人无法直接送达。目前,密云县将辖区2219平方公里共1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划分为5000多个网格,并将15000余名格员配置于网格单元内,每个格员负责1-2户参与网格内服务管理。

    该院尝试借助网格格员力量,查找当事人线索,确保快速、有效送达。具体做法是:依托四个派出法庭的“包片法官”制度推行“法官入格”,每名网格法官包片1-2个镇,以发放法官联系卡、互留手机号等方式与网格格员直接联系,由其协助网格法官进行当事人线索查询和文书送达。其他业务庭法官与包片法官结对子,通过包片法官与网格格员取得联系。对于立案时只能提供被告住址无法提供联系方式的,由网格法官确定被告所属网格,通过联系网格格长或格员获悉被告联系方式完成电话送达。对于被告拒不接听电话或拒收司法专邮的,网格法官直接前往所属网格向当事人送达或查找当事人线索,同时向格员详细了解案件背景和被告基本信息,方便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对于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邀请网格格员参与留置送达见证。今年1-6月,在网格格员的帮助下,成功送达法律文书164案207份。与此同时,针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线索难寻的现象,注重发挥网格格员作用,由其留意被执行人动向,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在家或有财产线索,及时告知执行法官。上半年来,格员帮助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394案467条。

    探索电子送达,减少送达时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媒体具有的覆盖面广、传输快、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为文书送达提供了新的途径。该院在金宏中天科技公司的协助下探索了电子送达方式,即通过手机和客户端,向当事人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执行须知等司法文书。其具体流程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选择电子送达,并签署《电子送达确认书》;待法律文书生成后,由承办法官上传至送达平台,并向接收人发送短信,告知电子签名码、登录网址及查看方式;接收人下载查阅文书后,承办法官根据系统显示的案件标识打印送达回证。若超过3个工作日接收人仍未下载查阅文书,承办法官将未送达案件及时改为传统送达。电子送达作为一种新型送达方式,与直接送达相比更为快捷,最短仅用时3分钟。相比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克服了需要长时间等待送达回证且有可能无效签收的问题。与电话送达方式相比,电子送达解决了电话通知中当事人可能听错开庭时间、地点等问题。通过电子送达,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接收司法文书,在节约诉讼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法院的审判效率。电子送达试运行1个月来,当事人选择使用电子送达23件,成功送达13件。使用过电子送达的当事人还专门致电法院,表示电子送达方便、省事,避免了往返奔波。《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媒体对此纷纷给予报道。

    成立机构集中送达,提高送达效率。为解决婚姻家庭、劳务合同、分家析产、买卖合同纠纷等七类案件存在的当事人查找难、文书送达难等问题,该院专门成立立案一庭进行立案前调解并实行统一送达。纠纷进入立案前送达程序后,有被起诉人电话联系方式的,与其电话联系初步确认身份,告知被诉事宜,并通知其带身份证件来院领取起诉状副本等材料;无被起诉人电话联系方式的,按起诉人提供的地址直接送达,被起诉人拒绝签收的,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网格格员到场协助确认身份及住址。通过立案前统一送达,将部分案件的送达工作前置到审前程序,减轻了承办法官在庭前准备阶段的工作量,为法官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处理实体问题。立案一庭成立以来,对上述七类案件的直接送达率达92%。

    三、建立类案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出现质量瑕疵

    近年来,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分家析产等涉民生案件类型占到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80%。在城市征地、房屋拆迁带来高额利润以及股票、知识产权等财产形式新型化的社会背景下,这些案件往往与经济利益紧密相关。部分当事人为规避政策、获取利益,通过提供虚假证据、制造假案件等方式侵害他人利益。对这些风险,如果不及时防范,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常常信访、上访。为此,该院制作《类案风险预警提示》,并逐一提出应对建议,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杜绝质量瑕疵。如针对离婚案件可能存在的处分第三人财产份额、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错误、对院落分割未涉及房门走向导致执行不能等风险,建议承办法官查明标的物权属关系、对共同债务证据进行严格审查、涉及房屋院落分割时明确房屋院落分割的起止点等。针对损害赔偿纠纷容易出现的遗漏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等风险,建议承办法官开庭时注重询问侵权活动细节,核实证明材料,及时追加被遗漏当事人。

    经过半年的努力,该院以风险防控促审判质效的做法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6月,该院立案变更率为0.0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服判息诉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不仅实现了准确立案与高效结案,而且大部分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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